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义工服务

第二十五条

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义工服务 第二十五条 义工服务组织可以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服务过程中,义工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应当履行服务协议;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协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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