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规则 未分类 第七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规则 未分类 第七条 满意度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在三个等次中选择一个等次,不选择、多选择的投票无效,不纳入计票范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