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条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条 听证活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