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册,将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住房的权利。 轮候规则由市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