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