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价格 第四十六条 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价格 第四十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在会同监管部门制定价格方案时应当充分吸收听证会所提出的意见。上报市政府批准时应当同时提交听证会纪要、听证会笔录和有关材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