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养犬人自律、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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