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第九条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第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在全部或者部分区域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深圳市法规或者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