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程序 第二十条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程序 第二十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法制委员会对于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予以说明。\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