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程序

第四十八条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程序 第四十八条 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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