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公安、工商和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予以协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