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整体城市设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进行,并作为各规划的组成部分。\ 局部城市设计应结合法定图则、详细蓝图的编制进行,是详细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 城市重点地段应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单独进行局部城市设计。 \ 其他地段在编制法定图则时,应当进行局部城市设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