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九条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二九条 城市设计分为整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