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鼓励大型活动的承办者为参与活动的公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