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