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十八条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十八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承揽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的,由住房建设部门依法处罚。 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等日常维护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由住房建设、水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