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实行工会工作考核制度,由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及其工会干部进行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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