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

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 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根据授权制定相应的处罚实施标准、技术规范、具体实施办法的计划; (二)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计划; (三)执法培训计划; (四)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配套措施; (五)必需的人员、编制、经费等落实计划; (六)其它事项。 法律、法规废止工作方案包括废止后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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