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文化产业政策;对纳入政府投资导向目录的鼓励性文化产业项目,应当予以引导、扶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