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出口扶持

第十五条

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出口扶持 第十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对获得年度最佳创意成果转化、年度最大出口量文化企业以及为本市文化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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