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深圳市燃气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规定标准收取管道燃气费和其他服务费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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