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深圳市燃气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关燃气工程建设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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