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市、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合理安排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作业时间和路线,避免交通拥堵和噪声扰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