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不得混合收集、运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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