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

第三十八条

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 第三十八条 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技术含量高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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