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

第三十六条

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建立资源综合利用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发展、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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