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 第一节 中药产业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一节 中药产业 第三十七条 鼓励研制中药新药和生产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支持药品生产企业运用现代技术和工艺研发传统中成药,鼓励进行二次开发研究,提高药品质量和疗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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