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第四章 人才培养与科研支持 · 第三节 中医药科研支持

第五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第四章 人才培养与科研支持 第三节 中医药科研支持 第五十七条 鼓励向医疗机构提供临床疗效确切且使用五年以上的验方、秘方。
医疗机构可以对提供验方、秘方的单位和个人,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技术发明人和专利人给予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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