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创新推动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创新推动 第三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技术转移或者推广机制,向中小企业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 政府重点资助的科技创新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应当按照开发合同的约定进行推广或者利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