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创新推动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创新推动 第三十条 中小企业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由政府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及其他商业合同提供履约责任保险或者履约保函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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