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共服务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公共服务 第五条 市政府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级和失信惩戒制度。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