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从事产品及包装物设计、生产的,应当按照保证质量、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低碳经济要求,优先选择清洁能源和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的材料与设计方案,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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