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具有本市户籍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计划生育奖励。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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