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