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接受节育手术的,其配偶可以享受五天看护假。 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本人及其配偶,在规定的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5. 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