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面向细分行业场景,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向行业上下游企业开放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