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招聘人才: (一)自行通过人才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合法的经营场所或者人才交流会; (二)委托中介机构; (三)在公共媒体刊登广告; (四)其他合法方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