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出租或者转让人才应当依法保障被出租或者被转让人才在工作条件、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 4. 人才中介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