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 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出台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符合公开条件的政策措施,制定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发布,并通过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渠道予以公开。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