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二十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遵守当地法律,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