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五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五十九条 鼓励市场主体提前申报通关,提前办理通关手续,对于提前申报通关存在差错的,按照相关容错机制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