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五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五十四条 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