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四十六条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等电子材料,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办理机关不得要求另行提供纸质版本。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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