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条 市、区、镇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