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根据图书馆文献资源现代化和读者服务的需要,积极引进文献存储、加工和传递的现代化技术设备,提高图书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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