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二章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第二十条 公共图书馆应采取开架或半开架借阅制度,并注意设计、营造和维护好读者的阅读环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