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六条 经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照护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达到规定照护等级的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照护等级评定委员会由市医疗保障、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代表组成。 失能人员照护等级评定标准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