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出租车载客后,应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如因故确需绕道时,应如实向乘客说明情况。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