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出租车分为红色、黄色两种。黄色出租车限于特区内行驶。 黄色出租车经过办理手续,补缴原牌照费的差价后,可以改为红色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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