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依法保障公民获得医疗急救服务的权利,以及对医疗急救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